
如何進行遺產公證

如何進行遺產公證
法律分析: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經過以下程序:
1、填寫《公證申請表》;
2、提交證明材料: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、戶口本原件。若是放棄繼承的,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《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》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《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》原件;在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《死亡戶口注銷單》原件。遺產若為房屋的,應提交《房屋所有權證》與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原件,親屬證明;
3、公證員審核材料和《公證申請表》;
4、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》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,可以向住所地、經常居住地、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。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,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;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、聲明、贈與、遺囑的公證,可以適用前款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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